碳權交易上線
今年8月揭牌的碳權交易所將在12月22日正式上線,開放國內企業在碳權交易所平台採購國外碳權商品。
首批即將上架的國外碳權商品包含越南和印度,莫三比克、烏干達、肯亞和厄利垂亞及智利,屬於「國外減量額度」的碳權交易。
- 交易將以每噸作為計算單位,預計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價格將落在5到15美元間
- 交易時間為每日上午9點到下午3點30分,買方僅限取得國際認證機構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認證
- 買進後須在五年內用完,且不得再於碳交所平台轉售。
國內碳權交易相關的子法「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法案名稱暫定)尚在研擬,環境部預估可於本年底前預告。
碳權暫不可抵充碳費、碳關稅
氣候變遷署減量交易組長蘇意筠表示,中小企業對碳權需求若渴,
但購買國外碳權對於國內實質減碳並無直接相關,目前進行的國外碳權僅能用於企業供應鏈的碳中和需求,
暫不能用於抵充國內碳費,也不能直接抵充歐盟根據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碳關稅,因此僅能用於企業供應鏈的碳中和需求。
企業若要減少碳費,主要還是要實質減碳。
另外,歐盟10月初針對進口產品已啟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首波要求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及化學品等六類產品進口到歐盟,必須申報碳含量。
對此,蘇意筠說,若一間企業同時擁有國內、外的碳權,其商品在CBAM的計算及認定方式,因還在試行階段,仍要以歐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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