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布今年勞動條件檢查將達6萬場次、安全衛生檢查10-11萬場次,皆創下歷年最高目標。上一回我們請到資深顧問Paul Yeh分享有關於勞動檢查中的爭議案件,這一次,YU編輯整理了一些客戶透過LINE好友以及電話中詢問的相關問題,以及顧問師給的解答提供大家參考。
(延伸閱讀:有血汗,卻也有爭議!勞動檢查中的爭議處理經驗:關於工時與加班)
勞動檢查到底是要檢查什麼?
主要是針對勞動條件事項與相關法令,以及職業安全衛生事項實施查驗。
勞動檢查會怎麼進行?
- 檢查前:
實施勞檢時,勞動檢查員必須主動出示勞動檢查相關證件,並告知雇主及工會勞動檢查的目的。 - 檢查中:
勞動檢查員會現場告知需配合提供的受檢相關資料,並確認陪同人員的身分。除查驗資料外,也會到勞工工作場所實施檢查。 - 檢查後:
勞動檢查員會立即製成紀錄,並告知違法事項,以及提供雇主、勞工遵守勞動法令之相關意見,最後,將請陪同人員於紀錄內簽名確認。
如果不服勞動檢查的結果,我應該怎麼做?
如果不服勞檢結果,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的次日30日內,可向上級主管機關提出訴願。也可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 亦可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於通知書送達的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述明理由向本處提出異議。訴願與異議可以同時提出。
哪些地區有勞動檢查機構
目前於北中南皆有一處隸屬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除了台南市以外,各直轄市皆設有勞檢處。另外,各地的科學園區,以及加工出口區,是由科技部與經濟部的管理單位負責勞檢。
實施勞動檢查之前,會先發公文或通知雇主嗎?
不會。競爭力企管顧問在這裡提醒各位雇主,依勞動檢查法第13條,勞動檢查員執行職務時不得事先知會事業單位,也不會發公文通知。只有具危險性的工作場所、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以及實行職業災害檢查等,才會先行告知。
雇主是否可拒絕勞檢,或拒絕提供相關資料?
否。依勞動基準法第73條,被勞檢的事業單位不得拒絕勞動檢查,如果拒絕檢查,勞動檢查員可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是警察機關強制檢查。此外,依勞動基準法第80條,如果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動檢查員執行職務,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 15萬元以下罰鍰。
會不會有人偽裝成勞動檢查員上門詐取公司資料?
實施勞檢時,勞動檢查員應主動出示證件(勞動檢查證或市政府員工識別證等)。若未持勞動檢查證件者,事業單位可拒絕檢查。若雇主仍對其身分存疑,可電洽各勞動檢查處進行確認。
如果不是大規模的公司,一般中小企業應該比較不會被勞檢吧?
競爭力企管顧問要呼籲雇主絕對不能抱持著僥倖的態度,因為勞動檢查雖然於今年才擴大規模,但也是行之有年的制度,勞動檢查機構及有經驗的勞動檢查員也都很清楚違規事項大部分都發生在中小企業,會更加嚴格的進行查驗。
有沒有哪些行業比較容易被上門查訪?
任何行業都有可能被勞動檢查。而在官方宣佈,勞檢將會先鎖定需要輪班輪休之行業(如交通運輸及醫療服務業等),嚴格確認雇主是否確實遵守法規,以維護勞工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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